为了更客观地评估消费者商品品质体验,10月19日起,综合体验星级考核将不再计算“店铺品牌影响力”,并由透标考核日11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
当前,综合体验星级-商品体验分的计算公式为=商品体验退款率得分*50%+店铺商品美誉度得分*25%+店铺品牌影响力得分*25%
2021年10月19日起,综合体验星级-商品体验分的计算方式修改为:商品体验退款率得分*50%+店铺商品美誉度得分*50%。客户之声-服务报告中将不再展示“品牌影响力”得分数据。